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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气发生器等小型设备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28 浏览:429 次

按业务发展需求,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对其“ 氮气发生器等小型设备”实施竞争性磋商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氮气发生器等小型设备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一)简要说明:

依据中心业务发展需要,我中心按项目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采购相关设备。

(二)本项目预算:氮气发生器单价预算9万元,1台;高速冷冻离心机单价预算6万元,2台。单项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合格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见附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如为进口产品,签订合同书时必需提供生产商或国内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书和原厂售后质量承诺书原件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以公告时间为准)

(一)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11月8日14:30止  ;

(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8日14:30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镇江市黄山南路9号,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21房间;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没有登记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获取竞争性磋商谈判文件的方式:接受现场报名;

时  间:自招标通知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17:00,每日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登记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采购人联系事项

采购人: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镇江市黄山南路9号

联系人:郦黎明     联系电话:0511-84420774

七、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公告附件:2024年小型设备采购清单.docx

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10月28日